一、化學成分的檢驗:
鋁合金化學成分的檢驗方法,檢驗規則和復檢應符合GB/T15115的規定。
化學成分的試樣也可取自壓鑄件,但 符合GB/T15115的規定。
二、力學性能檢驗:
力學性能的檢驗方法,檢驗頻率和檢驗規則應符合GB/T15115的規定。
采用壓鑄件本體為試樣時,切取部位的尺寸、測試形式由供需雙方商定。
三、壓鑄件幾何尺寸的檢驗可按檢驗批量抽檢或按GB2828、GB2829的規定進行,檢驗結果應符合本標準3.3的規定。
四、壓鑄件表面質量的出廠檢驗應逐件檢查,檢驗結果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。
五、壓鑄件需噴丸、噴沙加工的表面按GB/T 6060.5的規定執行。
六、壓鑄件表面粗糙度按GB/T6060.1的規定執行。
七、壓鑄件內部質量的試驗方法及檢驗規則可以包括:X射線照片、無損探傷試驗、金相圖片和壓鑄件剖面等,其檢驗結果應符合本標準3.4.6的規定。
八、壓鑄件需拋光加工的表面按GB/T 6060.4的規定執行。
九、其它試驗方法及檢驗規則按GB/T15114的規定執行。